索引号: | 002564141/2017-11646 | 发文时间: | 2017-12-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政发4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应急办、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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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 |||||||||||||||||||||||||||||||||||||||||||||||||||||||||||||||||||||||||||||||||||||||||||||||||||||||||||||||||||||||||||||||||||||||||||||||||||||||||||||||||||||||||||||||||||||||||||||||||||||||||||||||||||||||||||||||||||||||||||||||||||||||||||||||||||||||||||||||||||||||||||||||||||||||||||||||||||||||||||||||||||||||||||||||||||||||||||||||||||||||||||||||||||||||||||||||||||||||||||||||||||||||||||||||||||||||||||||||||||||||||||||||||||||||||||||||||||||||||||||||||||||||||||||||||||||||||||||||||||||||||||||||||||||||||||||||||||||||||||||||||||||||||||||||||||||||||||||||||||||||||||||||||||||||||||||||||||||||||||||||||||||||||||||||||||||||||||||||||||||||||||||||||||||||||||||||||||||||||||||||||||||||||||||||||||||||||||||||||||||||||||||||||||||||||||||||||||||||||||||||||||||||||||||||||||||||||||||||||||||||||||||||||||||||||||||||||||||||||||||||||||||||||||||||||||||||||||||||||||||||||||||||||||||||||||||||||||||||||||||||||||||||||||||||||||||||||||||||||||||||
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 (2017-2020年)
2017年11月
目 录 2.4湖州市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风险识别. 18 附件. 40 附件1:湖州港危险货物码头一览表. 40 附件2:湖州市主要航道规划图. 46
1 总论1.1规划背景本规划背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五水共治”为载体,以河长制为抓手,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湖兼顾,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以下简称水十条)、《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等十一部委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环水体〔2016〕17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提高预防和应对湖州市内河船舶突发污染事故能力,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缓解内河船舶污染风险压力,特编制本规划。 1.2规划范围和内容(1)规划地理范围 湖州市行政辖区内河通航水域。 (2)规划内容 主要针对湖州市内河船舶、港口码头、锚泊区及其有关水上作业活动所造成的水域污染事故,提出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的目标和规划方案,同时对船舶日常污染物接收能力建设提出对策措施。主要规划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应急设备设施建设和应急人员队伍建设等五方面。 1.3规划期限本规划以2016年为基准年,规划期4年,即2017年—2020年。 建立规划的滚动实施制度,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1.4规划定位及基本思路(1)规划定位 本规划是湖州市“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湖州市防治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的重要依据,既要与浙江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规划保持承接关系,又要指导县区、相关部门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本规划是全市“十三五”时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是湖州市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内防治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基本思路 规划从湖州市内河航运发展和环境现状入手,准确把握湖州市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的风险和特点、现有应急能力以及存在问题,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坚持应急能力建设规划与风险相适应的科学理念,分析湖州市现有船舶污染应急管理模式、手段、设备等各方面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确定规划原则和总体目标,进而以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力量等方面的建设为重点,提出具体的建设方案,制定分期实施方案和建设重点,最后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5编制依据1.5.1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第70号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主席令第23号,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2000年)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年)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5号)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3号)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 《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交水发〔2015〕133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1999年) 《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5年)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订) 《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 《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政发〔2016〕1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1999〕90号) 《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6〕139号) 《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 《2017年湖州市“五水共治”工作实施方案》(湖委办〔2017〕12号) 《关于印发湖州市船舶与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办法的通知》(湖治水办发〔2017〕27号) 《湖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政发〔2016〕18号) 1.5.2相关标准规范《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指南》(交办水函〔2016〕976号)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1-2007)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1983) 《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JT-T 673-2006) 《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拆解单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要求》(JT/T 879-2013) 《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451-2009) 1.5.3相关规划《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浙江省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6-2020年) 《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2004年)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年) 《湖州港总体规划(2005-2020)》(2006年) 2 湖州市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风险分析2.1环境概况2.1.1自然环境概况湖州市位于浙江省北部,地处长三角区域的地理中心;东邻嘉兴,南接杭州,西依天目山,北临太湖,在东苕溪与西苕溪的汇合之处。地貌结构为“五山一水四分田”,地势大致由西南向东北倾斜,西部多山,东部为平原水网区,内河航运水系纵横交错,码头泊位密布,境内有京杭大运河、长湖申线、湖嘉申线、杭湖锡线、东宗线五条主干线航道,与众多支线航道组成水运网络,水路运输发达。 湖州市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冬冷少严寒、夏热少酷暑,降水充沛,日照充足,无霜期长。 (1)气温 多年平均气温 15.5~15.8℃ 多年平均最高气温 20℃ 多年平均最低气温 11.9℃ 极端最高气温 41.2℃ 极端最低气温 -17.4℃ (2)降水 多年平均降雨日143~161天(>0.1毫米); 日降水量超过10毫米的天数,多年平均值为40.6天; 日降水量超过50毫米的天数,多年平均值为12.6天; 一次最长连续降水日数41天; 多年平均降雨量1200~1600毫米; 一日最大降水量263.2毫米(1962年9月5日)。 (3)风况 冬春季盛行西北风,夏秋季盛行东南风。常风向为东南,频率为10%,最大风速达20米/秒(1979年4月12日);强风向为东风向,最大风速27.7米/秒(1972年8月17日);多年平均风速1.6~3.2米/秒,多年平均≥8级风的大风日数为9.1天。 (4)雾况 雾期多在12月至次年3月,晚春及秋冬季节常有大雾出现。多年平均雾日26天,最多雾日43天,最少雾日15天。 (5)湿度 年平均相对湿度81%左右。 (6)降雪 冬季降雪日较少,年平均降雪天数9.3天,日最大积雪厚度240毫米。 2.1.2社会经济环境概况2016年临港经济占湖州市GDP的比重达到19.8%。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主要集中在装备制造、新型建材、金属新材、新能源、生物医药、绿色家居等一批特色鲜明的临港临河产业。长湖申线湖州段沿岸集聚了南浔木地板、吴兴特种钢材、长兴新型建材三个规模超百亿元产业集群。建成全省首个内河船舶交易平台,船舶交易额居全省内河第一。 2.2港区概况2.2.1湖州港现状湖州港是湖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矿产资源开发的重要支撑,是湖州市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周边地区部分城市建设所需建筑材料的主要供应港。湖州港的发展方向是以能源、建筑原材料等大宗散货运输为主,积极发展集装箱、件杂货和旅游客运,逐步发展成为具有装卸存储、中转换装、临港工业、现代物流、旅游客运等功能的综合性港口。 湖州港由吴兴港区、南浔港区、德清港区、长兴港区、安吉港区和太湖旅游港区等六个港区组成,截至2016年底,拥有港口经营企业329家,码头泊位889个,泊位总长度 46.5公里,作业货物包括成品油、液体化工品、煤炭等,泊位年通过能力1.36亿吨。 2016年湖州港货物吞吐量达8664万吨,从湖州港主要进出港货种结构来看,出港货物仍以矿建材料、水泥为主,在出港量中占94.4%。其中矿建材料出港3450万吨,同比减少13.9%,占比由73.6%降至66.6%;水泥出港1442万吨,同比增长17.1%,占比由22.6%升至27.8%。进港物资主要以煤炭、钢铁、化工原料为主,分别占进港货物总量的29.5%、6.9%和4.4%。湖州港共有41家危险货物作业经营企业,有68座码头104个泊位,其中成品油泊位80个(37座水上加油站码头,58个泊位),其余为企业生产配套液体化工泊位。据统计,危险货物吞吐量前五位的依次是乙二醇、柴油、汽油、液碱和硫酸。湖州港危险货物码头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2-1 湖州港危险货物码头分布情况表
湖州市辖区共有8处饮用水取水口,源自于长湖申线航道和东苕溪线航道,分布在湖州市本级、德清县和长兴县境内,为湖州市及杭州市余杭区提供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用水保障。 2.2.2港口总体规划(1)港区划分 《湖州港总体规划》将湖州市原有的21个港口进行一体化,整合成为一个湖州港,又按地理位置划分为6个港区,分别为吴兴港区、南浔港区、德清港区、长兴港区、安吉港区、太湖旅游港区。 (2)各港区总体规划方案 ①吴兴港区 吴兴港区是湖州港的核心港区,地处湖州市中心城区,由原湖州港、埭溪港整合而成。主要为城市发展、对外开放、沿河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和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为腹地内的内外贸运输服务及邻近地区物资中转服务。规划主要运输货种为:煤炭、石油天然气、钢铁、粮食、矿建材料、化肥、工业制品、水泥、非金属矿、集装箱等。 吴兴港区规划主要作业区包括弁南作业区、八里店综合作业区、西塞铁公水作业区、苏台山危险品作业区。 ②南浔港区 南浔港区由原南浔港、练市港、双林港、菱湖港、善琏港、织里港整合而成,是综合性地区重要港区,为城市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和临港工业服务;为腹地内的内外贸运输服务及物资中转服务。 南浔港区规划主要作业区包括南浔综合作业区、旧馆作业区、双林作业区。 ③长兴港区 长兴港区由原雉城港、小浦港、李家巷港、泗安港、和平港、陈湾港和座山湾港整合而成。为国内外贸易服务的综合性港区;主要为城市发展、对外开放、临港工业服务;为腹地内外向型经济发展服务。 长兴港区规划主要作业区包括小浦作业区、雉城综合作业区、李家巷作业区、泗安老鸭塘作业区、下潘滩作业区、潘家浜公用危险品作业区。 ④德清港区 德清港区由原德清港、武康港、新市港整合成,为城市发展和临港工业服务,为腹地内外向型经济发展服务。 德清港区规划主要作业区包括钟管作业区、洛舍作业区、新市五龙综合作业区、雷甸作业区、乾元七里塘综合作业区、武康作业区、雷甸公用危险品作业区。 ⑤安吉港区 安吉港区由原梅溪港、安城港整合成。主要为城市发展和临港工业服务;为集装箱内外贸物资运输服务。 安吉港区规划主要作业区包括梅溪老龙坝作业区、毛竹山综合作业区、递铺集装箱作业区、梅溪二里半公用危险品作业区。 ⑥太湖旅游港区 (3)湖州港吞吐量预测 全港吞吐量预测结果见表2-2,分港区预测结果见表2-3。
表2-2 湖州港全港货物吞吐量预测结果(单位:万吨)
表2-3 湖州港2020年分港区吞吐量(单位:万吨)
2.3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事故及其特征船舶污染事故是指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发生油类、油性混合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造成水域环境污染事故,主要是指突发性溢油事故,兼顾突发性散装液体化学品泄漏事故。 船舶污染事故属于突发事件中的交通运输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因此,它既具有突发事件的一般特性,还具有船舶污染事故的自身特点。 (1)突发性 突发性是突发事件的首要特征,表现为突发事故发生在事先没有较为明显的预兆或征兆,或者有一些预兆但难以完全预警,这一特征往往导致在短时间内无法及时应对和处理,进而造成人员伤亡、财务损失和环境污染。 (2)危险性 不论是什么性质和规模的突发事故,都会不同程度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3)不确定性 多数突发事件具有未知性特征,从而使得人们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难以全面了解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因此会影响到对突发事件发展的态势及结果作出正确分析和判断,从而加大了损失程度和范围。 (4)流动性 与船舶污染事故相比,陆域发生的油品等污染物泄漏可以通过围堵来限制污染和渗透范围,而内河水域泄漏的油污会受到风及水流的影响而快速扩散及漂流,限制污染区域存在一定的困难。 2.4湖州市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风险识别《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中规定的“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包括:船舶清舱、洗舱、污染物接收、燃料供受、修造、打捞、拆解、污染清除作业以及利用船舶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活动等。上述船舶作业活动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 通过调查统计,湖州市辖区范围内开展的船舶作业活动主要为船舶污染物接收、燃料供受、修造、打捞、拆解、污染物清除作业、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及利用船舶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活动。 根据湖州港现状及其实际运营情况,结合《湖州港总体规划(2005-2020)》,对湖州市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源进行以下危险性识别。 2.4.1污染物危险性识别船舶污染事故按照污染物的不同,可分为船舶货物、船舶燃料及船舶污水。船舶货物分为油品、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固体散货、件杂货、集装箱等;船舶污水分为船舶压舱水、船舶机舱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 (1)油品危险性识别 湖州港装卸的油品包括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等。除船舶装载的货物油品外,还包括船舶燃料油。 油品按照挥发性的不同,分为持久性油类和非持久性油类。湖州港涉及的燃料油及船舶携带的船舶燃料油均属于持久性油类,一旦泄漏将会对水域环境造成长期的影响。港区装卸涉及的成品油中以汽油、煤油等非持久性油类为主,此类油品泄漏后会迅速挥发,对水域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2)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危险性识别 湖州港装卸的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包括硫酸、盐酸、液碱、甲醇、甲醛、氨水、乙二醇等。 散装液体危险化学甲醇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易泄漏扩散、易产生静电、受热易膨胀、有毒等危险有害特性。 甲醛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硫酸、液碱等酸碱液均有强烈的腐蚀性,对人体、设备、建筑物、构筑物、车辆、船舶的金属结构都易发生化学反应,使之腐蚀并遭受破坏。当人们直接触及这些货物后,会引起灼伤或发生破坏性创伤以至溃疡等。 (3)固体散装货物污染物风险识别 湖州港装卸的固体散装货物主要包括煤炭、金属及非金属矿石等。煤是一种由非晶形碳和碳氢化合物组成的天然固体可燃物质,船舶载运的煤炭不会直接发生船舶污染事故,但煤炭具有自燃等危险特性,在船舶安全监测设施缺陷、安全管理不当等因素下而发生火灾事故,从而进一步引发船舶燃料油泄漏事故,造成水域污染。 2.4.2船舶装卸及相关作业活动风险识别(1)事故类型及致因识别 船舶在装卸及其相关的船舶水路运输作业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按水上交通事故分类划分,可分为碰撞事故、搁浅事故、触礁事故、触碰事故、浪损事故、火灾爆炸事故、风灾事故、自沉事故、操作性污染事故等。 (2)事故地点 按事故发生的地点划分,船舶污染事故可分船舶在锚地锚泊期间、在航道航行期间和码头停靠(进行装卸作业)及靠离泊期间等三类泄漏事故,其中操作性污染事故在码头水域发生,水上运输事故则主要发生在航道及锚地水域。 2.4.3船舶加油作业风险识别船舶加油过程中可能发生操作性船舶燃料油泄漏,造成水域污染事故,若遇火源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2.4.4污染物接收作业风险识别船舶油污水通过油污水接收船接收,在接收和处置过程中,若操作不当或发生管道泄漏,易发生船舶油污水污染水域环境的事故。 2.4.5沉船打捞作业污染风险识别港区内若发生沉船事故,需要开展沉船打捞作业。沉船打捞施工期限一般较长,有时还时断时续;施工的船舶往往较多,有大有小;施工过程中现场情况多变,安全和污染问题易发。 2.5湖州市内河水域船舶事故统计湖州市内河水域发生船舶污染水域环境事故的频率较低。据统计,2006年~2016年,湖州市内河水域发生船舶污染事故2起,均为沉船事故。一起是2009年6月8日-10日,獐山取水口沉船事件;另一起是2014年8月29日,湖州东苕溪航道德清县三合乡康介山五矿码头航段,杭州祥符、余杭仁和水厂水源地附近发生的沉船引发的柴油泄漏事故。事故发生后,通过当地海事部门及各方努力,船舶燃料油泄漏事态均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置。 虽然现阶段,湖州港尚未发生过较大规模的船舶污染事故,但近年来全国范围内也有发生较大规模的船舶污染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事故损失。因此,在防治船舶污染方面应高度重视事故防范的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升预防和控制船舶污染事故的风险。
3 湖州市船舶污染水域应急能力现状调查与分析3.1湖州市船舶污染水域应急能力现状3.1.1应急预案体系为了应对水上突发事件,市政府及交通运输(海事)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三个层次构成,包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和社会安全类四类突发公共事件,其中涉及船舶污染相关的市级应急预案3项,包括水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项。
表3-1 应急预案一览表
3.1.2应急体制机制(1)应急体制 为加强湖州市航区水上交通管理,实施动态监控,在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预警并组织指挥抢险工作,成立了市水上交通指挥中心,具体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湖州市辖区各县(区)在通航水域内发生的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机制 ①应急联动机制 《湖州市水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依据湖州市水路交通现状和分级管理体制的特点,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市、县区两级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包括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和总指挥部办公室(市水上交通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地方海事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设信息处理组、技术顾问组、新闻发布组、后勤保障组等。 ②应急培训与演习机制 近年来,为提高应急人员对设备的使用和保管技能,湖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求定期组织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 3.1.3应急信息系统“十二五”期间,加大了信息化建设投入,实施了四大工程,即:长三角航道网及京杭运河水系智能航运信息服务(船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浙江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湖州航区通航水域应急救援信息化工程、湖州港航水上交通移动综合业务平台项目。资金总投入达4554.6万元,其中:四大工程建设投入2321.6万元,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及系统运维1882万元,其他投入351万元。 具体来说:一是完成湖州市水上交通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建成了市水上应急救援中心;二是完成了县区港航视频监控分中心以及覆盖全航区的180个重点航段、湖(库)区的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是建成6个AIS基站,实现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岸基网络全覆盖;四是完成船联网船舶动态监管平台和港航移动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包括港航管理APP和港航公众服务APP)建设;五是完成湖州港航综合数据平台(省级二级数据分中心)建设;六是完成浙江省内河航道运行管理系统建设等。 3.1.4应急设备设施湖州市辖区船舶污染应急回收设施的配备由湖州市水上应急救援中心、市港航局直属分局、德清县港航管理局、长兴县港航管理局、安吉县港航管理局、湖州市航道养护中心、清污公司及港口企业几部分组成。 湖州市能够接收和处置的船舶污染物包括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及垃圾,尚不具备化学品洗舱水、消耗臭氧层物质和废气清除残余物等的接收和处置能力。 湖州市现具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1家,“湖港保洁101号”油污水接收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湖州湛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行,可临时储存污油水90吨,可应对一般性船舶溢油污染的污油回收。 湖州市共有32个港口企业自建了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 湖州港的船舶垃圾转运方式由码头收集容器进行船舶垃圾收集后,通过与获得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垃圾清运协议,委托其负责收集、运输船舶生活垃圾,并交由获得生活垃圾处置许可的单位进行处置。 3.1.5应急队伍现状(1)湖州市船舶污染风险监管力量 目前,湖州市水域的船舶污染风险监管的工作主要由市港航管理局负责。市港航管理局是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同时挂市地方海事局、市航道管理局、市船舶检验局、市水上交通执法支队的牌子,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港口管理、水路运输管理、地方海事管理、航道管理、船舶检验等职能。局下属有:直属分局,德清、长兴、安吉县港航管理局,以及航道养护中心、水上应急救援中心和港航培训中心。辖区共设15个基层管理站(所),全系统现有职工980余人。 (2)应急反应队伍 船舶污染应急队伍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目前有市级应急专家10人,专业应急队伍68人,兼职应急队伍25人,志愿者队伍(浙江民安救援湖州支队)50人。 3.2湖州市船舶污染水域应急能力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3.2.1防治船舶污染应急预案修订滞后《湖州市水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于2006年制订并发布,2013年进行修订并发布。港口码头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中大多存在应急流程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可操作性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3.2.2船舶污染应急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在现行体制下各部门应对水域环境船舶污染事故时,存在职责交叉、信息不畅、各自为战等问题,各部门应急资源难以有效调动和利用,应急联运单位之间的协调联运机制尚未建立。 目前,“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水上防污染应急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各部门配合有待于落到实处,监管、应急资源尚未共享。只有各方形成合力,方可提升湖州市防治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并妥善处置水域船舶污染事故。 3.2.3应急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1)水上交通指挥中心缺少从事故接警到事故评估、应急指挥所需的环境敏感资源信息、应急资源分布与管理、事故案例分析等全过程应急辅助决策支持系统。 (2)船舶污染监视监测手段落后,时效性较差。船舶防污染监控信息化手段单一,覆盖范围较小。一是采用安装摄像探头方式,通过画面回传信息进行监控,该方式局限性大、监控范围小,未全面覆盖危险货物作业区域;二是各相关部门防污染管理信息系统不联网,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因此,需要采用多种信息化手段,弥补目前存在不足与短板。 3.2.4应急设备配备不足,应急能力有待提升目前,港口码头企业应急物资仍以围油栏、吸油毡为主,溢油应急设备效率低、低水平重复配置现象严重,仅能部分满足港口、码头前沿水域发生较小泄漏事故的应急需要。 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应急设备有限,应对重大船舶溢油事故以及水域污染事故的能力不足。 重购置、轻管养,对溢油应急设备缺乏有效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导致设备老化和失效,一旦发生事故,难以发挥有效的应急处置作用。 3.2.5船舶污染物应急接收处理能力不足湖州市的船舶污染物应急接收及处理能力建设相对滞后,接收设施相对缺乏,港口的接收工作主要由各码头上设置的收集设施完成。目前,对于回收的船舶油污水油水分离装置处置能力不足,船舶生活污水储存设施设置数量不足。 3.2.6专业船舶污染应急人员配备不足目前,全市仅有1家获得资质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作业人员数量不足且较少参加实际溢油应急行动或溢油应急演习,防污染知识掌握不全面,缺少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后,难以迅速、高效实施应急行动方案。
4 规划原则与目标4.1总体要求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指导,以港口发展与生态保护有机统一为原则,在贯彻港口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的同时,依据湖州市自然条件和水域特点,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经验,由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地方政府、船舶污染清除单位、港口码头企业共同开展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最大程度降低船舶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和不良影响,提高湖州市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保护好湖州市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湖州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4.2规划原则4.2.1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港航(海事)、安全监管、公安、环保、水利、气象、卫生计生、农业、民政、消防、港口企业、船舶污染清除企业等单位应急能力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促进全市船舶污染应急平台、信息、队伍、设备、物资等资源的有机整合,实现资源共享,既满足各水域船舶污染应急需要,又在整个水域形成“应急合力”,全面提升湖州市内河水域防治船舶污染的应急能力。 4.2.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的原则,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连续性,制定相对完整的总体方案,提高对重点水域、重大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4.2.3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根据湖州市水域风险程度,强化事故多发区、敏感资源集中区和船舶交通密集区的应急力量配置,按照全面覆盖、快速响应的原则分区域、分层次进行应急力量布局。同时兼顾不同业务管理应用,充分发挥整个系统的延伸服务功能,实现应急资源的综合利用。 4.2.4先进适用,适度超前采用技术成熟的设备,兼顾先进性和适用性,确保湖州市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与其经济发展水平、港区发展水平相适应。 4.2.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充分调动港口企业、航运企业、专业机构和社会团体参与船舶污染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提高船舶污染应急管理的专业化程度。 4.3规划目标(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面、设施先进、协调有序、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体系。湖州市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机制更加高效合理,应急信息系统、应急设备设施重点推进和加强,应急人员队伍的数量、素质大幅提高,防范和处置船舶污染的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满足湖州市内河水域污染应急的需求。 (2)覆盖范围 应急能力全面覆盖辖区内主要港区及内河通航水域。 (3)响应能力 湖州市内河水域发生船舶污染事故,接到报警后,15分钟内必须出动应急救助艇(车),赶赴现场控制局面,启动应急预案,相关应急设备或物资及时运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4)清控能力 港区一次溢油综合清除控制能力达到100吨。 5 应急能力规划建设方案5.1应急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5.1.1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1)健全和完善预案体系 ①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逐级监督”的原则,以市级防治船舶污染应急预案为纲,以各县区船舶污染应急预案、港口企业应急预案、重大船舶污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为组成和补充,健全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 ②组织修订《湖州市水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各部门修编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指导港口企业、船舶修造等单位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③进一步健全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轻对饮用水源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强化预案管理工作 ①加强预案审核和备案管理,强化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对应急预案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开展各类应急预案的评估,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与实用性,加强对港口企业预案修订和备案的指导工作。 ②建立健全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库,实施预案数字化、电子化管理,实现与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有效衔接,便于高效、科学调用船舶污染应急预案,提升船舶污染应急处置效率。 (3)深化预案演练和评估 ①建立常态化应急演练机制,指导各级、各部门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重点做好新增和新修编预案的演练、评估工作。 ②进一步加强对船舶污染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的预案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工作人员对预案的熟悉程度和执行能力。 ③采取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等应急演练方式,通过各种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增强能力的目的。 重点建设项目: ●修订《湖州市水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5.1.2加强应急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应急组织能力(1)应急体制 湖州市水上交通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湖州市船舶污染应急工作,明确和细化各应急联动单位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各应急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作,逐步完善船舶污染应急组织管理机制。 (2)应急机制 ①预防预控机制 加强水上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污染危害性不明货物评估、生活用水取水口的保护等安全监管,预防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及时控制和减轻对饮用水源造成的危害。 ②应急联动机制 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不断完善污染应急联动机制,港航(海事)、安全监管、公安、环保、水利、气象、卫生计生、农业、民政、消防等部门建立应急资源共享机制,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各个阶段实现密切协作;推动港口码头企业构建港区船舶污染应急联防机制;建立与杭州、嘉兴等周边地区的船舶污染应急联防联动机制,提升应对重大船舶污染事故的应对能力。 ③评估机制 完善应急演练评估机制,制定应急演练评估标准,不断提高演练实效。 ④培训演练机制 建立健全防治船舶污染应急人员的培训制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防治船舶污染应急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建立船舶污染应急演练制度,针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船舶污染事故,定期组织开展全市、港区、企业内部等不同规模和级别的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应对突发船舶污染事故的能力。 ⑤应急资金保障机制 设立船舶污染应急专项资金,为应急设备库的管养维护、船舶污染应急培训、应急演练、污染事故调查等提供经费支持,完善应急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养。 ⑥应急补偿机制 建立污染应急政府奖励机制,奖励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中有特殊贡献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重点建设项目: ●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和民安救援队伍,加强水上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和奖励机制 5.1.3加强应急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协调联动能力加强应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应急资源管理,对突发船舶污染事故实现信息集成、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和总结评估等主要功能,逐步建设完整、统一、科学、高效的现代化应急信息系统,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1)建设现代化船舶污染监视监测系统 完善县区港航视频监控分中心以及覆盖全航区的180个重点航段、湖(库)区的航道视频监控系统。推进国省干线航道重点航段、客危码头的视频监控等感知设施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推动码头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 (2)建设应急指挥决策系统 在现有港航指挥中心基础上,基于港航数据分中心和智能感知平台实现对湖州航区船舶进行实时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 重点建设项目: ●智能化感知平台 ●船舶智慧监管平台 ●应急处置指挥平台 5.1.4加强应急设备设施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积极探索现代化船舶污染应急处置体系,重点加强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应急船舶等的建设。 (1)政府部门船舶污染应急力量建设 补充配备应急卸载设备、溢油围控设备、机械回收设备、油品吸附物资、储运装置及其他配套设备;增加个人防护装备、气体监测设备、水上灭火救援装备等设备设施,提升应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企业船舶污染应急力量建设 推进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能力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港口码头企业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能力工作,开展港口码头企业联防建设。 (3)应急船舶建设 市航养中心现有3艘打捞船,基本满足水上应急需要,日常应加强船舶管养和打捞人员的配置及能力培训,配备齐全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 (4)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能力建设 加强船舶污染物回收船舶的接收能力,提升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船舶含油污水、有毒有害废水、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接收能力。加强港口油污水分离装置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和优化,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船舶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接收转运工作。 重点建设项目: ●更新水上应急救援装备配置 ●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能力建设 5.1.5加强应急队伍体系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港航管理部门专家型人才的培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1)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①加强船舶污染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形成完善的专家队伍系统,建立专家资源信息平台和专家资源共享机制,健全船舶污染专家队伍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和相关研讨工作,建立专家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市级应急管理专家组和相关决策咨询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预防和处置船舶污染事故中的参谋和智囊团作用。 ②完善队伍日常管理制度、培训演练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奖优惩劣制度等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专业防治船舶污染应急处置能力。 ③加强对专业应急队伍的管理与考核,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队伍进行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模拟演练。 ④加大对船舶污染清除单位扶持力度,提升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能力。 (2)兼职应急队伍建设 加强船舶污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兼职队伍,推进港口码头企业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督促港口码头企业建立企业专职(兼职)清污队伍,应对港区内小规模船舶污染事故。 (3)志愿者队伍建设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船舶污染应急基础知识,吸纳社会人员组建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志愿者清污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发挥其在科普宣教、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辅助作用。 5.2建设项目与投资匡算在统筹规划的指导下,港口企业、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等参与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湖州市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序列与投资估算、建设主体见表5-1。 水上应急救援装备配置与更新计划见表5-2。 表5-1 湖州市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序列与投资估算一览表(2017年—2020年)
表5-2 湖州市水上应急救援装备配置与更新计划表
6 保障措施本规划旨在为湖州市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反应提供基础保障,应急体系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强开展应急指挥机构、应急预案、应急力量等系统建设,在外部发展环境和内部管理机制方面采取诸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作为保障,使湖州市具备先进的船舶污染应急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 6.1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联络员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和各自职能,切实加强对本规划的协调、组织和监督。 6.2资金保障在各级政府年度预算中安排防治船舶污染应急经费,重点保障应急设备库运行、日常维护保养、应急设备配备、船舶污染监视监测系统等项目。同时,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本市防污应急能力建设,形成多元投资机制,有力保障湖州市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 6.3项目管理建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清污费用补偿机制,补偿款主要用于清污材料的补给、受损设备的更新和维护,并留有备用资金,作为技术研究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各港口企业根据本规划,进一步开展应急联防体系建设,整合应急资源,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6.4社会应急力量的协助加大对清污公司及港口企业应急力量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专家库,借助专家对事故处理的专业经验,为清污行动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指导。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素质较高的应急队伍。 6.5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应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利用“世界环境日”等契机,对涉及到船舶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管理经验进行宣传,提高航运企业和社会大众的认识水平和自觉遵守意识,确保水上航行安全,保护水域环境。
附件:1.湖州港危险货物码头一览表; 2.湖州市主要航道规划图 附件1
附件2湖州市主要航道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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