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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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湖州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湖州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17年9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到市信息中心: 一、通信地址:湖州市行政中心三号楼市信息中心(邮政编码:313000); 二、电子邮箱:303021606@qq.com; 三、传 真:0572-2665058。 附件:1.湖州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2017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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