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
|||
现将《湖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17年9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到市法制办: 一、通信地址:湖州市行政中心二号楼湖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313000); 二、电子邮箱:guoxiangang@huzhou.gov.cn; 三、传真:0572-2398309。 附件:湖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doc 湖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
|||